泊里一路南、席乡路东地块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泊里一路南、席乡路东,地块东至盈泉商贸公寓,西至席乡路,南至住宅区,北至泊里一路,地块面积为11541.6m2,中心坐标为E119.77965°,N35.70297°。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1990年胶南通用阀门厂建厂,1992年胶南通用阀门厂开始生产从事阀门配件加工生产及销售,1998年青岛大观机械厂租赁一部分车间和办公楼从事通用机械制造,老泊里藏马纺织厂租赁西南的部分车间从事纺织麻袋,泊里派出所租赁东北的办公楼,2011年青岛万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西北的部分车间和办公楼从事广告设计,2012年青岛泽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租赁西北的部分车间和办公楼从事海上拦截网生产,2014年黄岛区君正汽车维修养护中心租赁西南的部分车间从事汽车一般修理、洗车服务,2024年青岛董家口城市市政有限公司租赁东北部分办公楼。现该地块内企业已搬迁,地上构筑物已拆除。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泊里镇驻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本地块规划为商住用地,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国有划拨办公转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01月01日起施行)等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确认该地块是否存在污染,明确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是否满足居住用地要求,2025年7月,受青岛中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浩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泊里一路南、席乡路东地进行土壤污染评估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本次初步调查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污染识别,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对该地块及相邻地块生产活动的分析,判断地块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铜、铅、镉、汞、砷、镍、石油烃(C10~C40)及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等)。第二阶段为污染证实,以相关技术规范、导则为基础,结合地块具体情况,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其中地块内9个柱状样,地块外1个土壤柱状样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井。
本次土壤样品检测因子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必测45项外,加测pH、石油烃(C10~C40)。采样单位和检测单位均为山东浩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地下水样品除《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35项常规指标(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加测石油烃(C10~C40)、二甲苯、镍。
山东浩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通过地块内原环境污染分析与识别、地块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调查、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价等工作,得到以下结论:
本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位检出项为pH、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项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和表2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地块地下水检出项为pH(无量纲)、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氟化物、氯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硫酸盐(以SO42-计)、总硬度、钠,共11项,其余各项均未检出。检出项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其余各项均未检出。地下水质量标准中无石油烃(C10~C40)标准限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未检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石油类限值要求(0.3mg/L)。
按照相关规范,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得到以下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judong/uploadfiles/file/20260202/2026020210383429342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