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概况
山东浩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25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本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并能独立核算,接受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监督。
公司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3号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的相关要求建立了适合公司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具备独立开展检测与的能力。
(1)检测项目分为6大类,分别为:
1.水和废水检测:共167项,河流、湖泊、地下水井、污水口。主要检测项目COD、BOD5、悬浮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2.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共94项,环境空气,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油烟。主要检测项目颗粒物、、PM10、PM2.5、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等。
3.土壤检测:共85项,农业、工业土壤,及住宅用地土壤。主要检测项目砷、镉、VOCs、半VOCs等。
4.海水检测:共35项,海水,主要检测项目盐度、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
4.噪声:共10项,主要检测工业厂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铁路边界噪声等。
6.振动:共4项,主要测量城市区域环境振动、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铁路环境振动等。
(2)日常检测类:各类企业的污染排放检测,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三种。
(3)环保验收类:各类企业的环保验收,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三种,检测频次比日常监测多费用也高。
(4)环评检测:各类企业做环评时需要的检测。
(5)场地调查类: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所做的场地环境调查,包含地下水、土壤的采样及检测。
本公司现有面积1500 m2,其中:实验中心使用面积为1000 m2,办公面积为500 m2。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设立有色谱分析室、无机分析实验室、质谱分析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13个分析科室。配备有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自动烟尘测试仪等150套分析设备,设备总投入1000多万元,满足开展业务需求。我们将始终坚持公正科学、数据准确、真实诚信、服务高校的质量方针与社会各界共同发展,共建一个绿色美好的家园。
公司所有检测人员上岗前均经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山东浩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独立开展检测工作的能力,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现特向社会各界发表如下声明:
1.本公司的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检测标准和规范,不受任何行政部门及其领导的干预,不受任何来自外部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干扰,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诚实性。
2.本公司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本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技术服务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3.自觉保守在检测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为客户保守机密信息和所有权,保证不将客户的样品、数据、技术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或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咨询等。
(1)对所有客户一律平等相待,不得发生任何偏见歧视或不公正、不平等的事件。
(2)本公司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均由授权签字人签发并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方可生效。
(3)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明确监测机构及其责任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对原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愿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及客户等相关方的监督检查。